砍人事件频发,警用器材警用装备怎能想买就买?
文章来源:富鑫警用装备 更新时间:2015-4-16 点击次数:次
随着社会的发展,矛盾日益增多,砍人事件频发,暴力事件此起彼伏。高压电击器、催泪喷雾、防狼喷雾等均属于国家公安部明文禁售产品。它们一旦流入社会,有可能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,给老百姓带来许多不必要的安全隐患。令人担忧的是此类产品却可轻而易举买到。
日前,我们暗访了几个省市的警用器材商店,店主在不明身份的情况下,向记者推销该店经营的一些警用器材。“这一款名为‘豪华型超级保镖’电击器,形似手电筒,携带方便
,只要轻按按钮,便可产生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伏脉冲高压电击,瞬间致人麻木。这一种是俄罗斯产的‘迷魂喷雾’,一喷到脸上,就会使人在短时间内丧失视力甚至失去知觉……”还有微型防身宝、三用铁将军、防暴灭火自卫枪等。
公安部门人员告诉我们,警用器材是为警务工作提供保障的专用产品,属国家专卖。然而,有的警用器材商店法律意识淡薄,为了赢利不惜以身试法,有的还通过网上销售、手机短信、张贴小广告等非法渠道,以防身器材为幌子,暗地出售警用器材。
早在1989年,国家公安部就已经颁布和实施了《公安部关于停止生产、销售电击、强光、 催泪等保安防卫器械的通知》,要求对这些器械必须严格管理。在稍后颁布的《关于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的通知》中也曾明确规定:“仿真手枪 式电击器和仿真手枪式催泪器均属于仿真手枪类,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生产、销售、持有,各地邮政部门不得收寄。”
保安器材或警用器材的经营必须持有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,并得到省、市公安部门批准。警用器材商店只能从公安部门指定 的厂家进货,对进货数量必须要有备案,销售时也必须严格按公安部门规定的程序进行,不得擅自出售给未经许可的单位和个人,否则属违法行为。如某企事业单位 需要购买警用器材,必须向市公安安全防控大队提出申请,经审查核实,符合相关条件,由防控大队出具相关证明,同意到警用器材商店购买指定的警用器材,商店 出售后要向防控大队开具回执单,详细说明警用器材的销售去向。
这些相关的明文禁令颁布实施已有多年,但电击器、喷雾器等警用器材的非法生产和销售并没有间断过。警用防卫器材一旦成为不法分子的作案工具,将会贻害无穷。
关键词:防暴自卫器 电子防暴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