泉州市区,就有一对男女在网上卖超高压防暴自卫器、脉冲电警棍等,其中不少是警用器材。昨日(4月10日)上午,因涉嫌非法买卖警用器械,两人被城东派出所行政拘留处理,并被处2000元罚款。
记者调查发现,类似这种带有攻击性的防狼产品,在网上热销。但警方提醒,一般市民购买警用器材不仅违法,而且相当不安全。
网店卖警用器材购买者多为女性
前天下午,城东派出所从网上获悉,辖区内有人开网店,在网上非法买卖警用器械。民警随后突击了这家店,现场缴获35把警用器械,抓获涉嫌非法买卖警用器械的魏某、高某。魏某是店主,高某是其员工,店里有一台电脑。
记者发现,缴获的警用器械有“306型超高压防暴自卫器”、“939型神火脉冲电警棍”、大功率电子防暴器、警用带警徽标志的强光手电筒,还有甩棍等。魏某两人称,不知道买卖这些防身器械会犯了法。
警用器材卖得怎么样?
高某介绍,最近他们才从网上低价购买警用器械,然后以150元或180元的价格卖出,每一件至少可以赚70元,最多可赚100元。他说,几乎每天都有人购买,最多时一天5把,少则1把。
“购买者大多是女性,外地女性多些,本地的少”,高某说,这些警用器材,其实主要是防狼棒,很多女性喜欢。尤其是春夏季节到了,天气越来越热,女性可以随身携带,增加安全感。
他说,购买者除了一些上夜班的女孩外,连夜班的出租车司机也会买。
10秒内致人麻痹 防狼器网上热卖
从个人报警器、瞬间致盲手电筒到催泪器、防狼棒,女士防身用品,在网上的确生意不错。
记者搜索关键词“防身”,网页里面跳出很多防身器具,除了冷兵器外,还有各种款型的强光手电筒、喷雾剂和电棍等防身电击器。
记 者在一家网店内,打开一款“进口击晕型”产品,发现这款标价780元的产品,月销售230件。在原有基础上,具有增加到1600万伏高压脉冲电击功能,店 家声称是目前同类产品中威力更大的超高压防身器,为普通电棍13倍的能量。而比如“939型神火脉冲电警棍”,电压会高达1200万伏特,有相当的破坏 性,还有可能发生火灾。
据了解,这些自卫器、电警棍和强光手电,都是充电式的电击型防狼棒,充一次电可以使用很长时间。
这次民警查获的防狼棒,形状大多像手电筒,又形象地被称为“强光手电筒”,专业名称是“强光防暴器”,没有标明多少伏电压。与普通手电筒不同,其前端带有攻 击头,具有攻击致痛、制伏作用。民警介绍,遭防狼棒电击,会在10秒以内会全身麻痹。如果触及人体的头部、心脏等重要器官,或者给儿童玩耍,将发生致命危险。
警用器材不能买 爆闪电筒可以用
警 方介绍,高电压的电击器、高浓度的喷剂等防身物品属于警用器材,一般市民不能购买,只有司法、公安、保卫等部门可以购买使用,且要持有介绍信并在公安部门 进行登记和备案。未获公安机关批准属非法经营,若个人非法生产和买卖警用器械时间长、数量大、情节严重的,则涉嫌违反《刑法》。
据了解,公安部《关于禁止生产、销售、使用仿真手枪式电击器的通知》明确规定:“各种电击器(除电警棍外)目前均未列入公安装备,不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持有,也一律禁止邮寄”。
城东派出所民警介绍说,警棍等警用器材不能公开销售,带有警用标志的防狼器同样不允许买卖。如果的确需要防身,也只能是购买没有警用标志、功率较小,政府允许出售的防身器材。如购买喷雾器,也要看喷雾成分,对人体造成伤害的也不允许。
民警介绍,防狼棒有两种,一种是带有电击功能的电击器,有主动攻击能力,属于国家管制物品,普通市民不能随意购买;另一种是强光手电筒,拥有爆闪功能,依靠快速闪烁的强光使对方眼花,普通市民可用来防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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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法生产、买卖警用装备罪
《刑法》第二百八十一条,指非法生产、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、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、警械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罚。
“非法生产、买卖”,是指无生产、经营、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擅自生产、销售、购买人民警察制式服装、专用标志、警械;或者虽有生产、经营权,但违反有关规定擅自进行生产、销售的行为。
哪些是警用器材?
警 用器材是指警员所使用的除枪械外的所有物品(交通工具除外)主要包括:作战服(春,夏,秋,冬装),作战背心,警用装备包,警用水壶,警用强光手电,电击 棒;警用织物八件,警用牛皮八件套,特警作战靴,腿绑枪套,警用制式刀,子母作战背囊,防割手套半指手套,全皮手套,护膝护肘等。
关键词:防暴自卫器 电子防暴器